关于程某与我院医美诊疗纠纷处置情况的严正声明

近期,网络平台流传涉及我院面部线雕诊疗项目的医患纠纷相关信息。我院对此高度重视,始终秉持尊重事实、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积极处置的原则推进纠纷化解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及我院立场严正声明如下:

一、事件基本情况

此前,求美者程某因对术后效果存在认知差异,与我院产生诊疗分歧。纠纷处置期间,程某自行联系 1818 黄金眼、钱江新闻等媒体发布相关报道。前述报道未对事件全貌进行全面核实,仅采信单方陈述,内容存在断章取义、事实表述片面等问题。

我院在此重申:本次诊疗全过程严格遵守国家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医疗美容诊疗技术规范,恪守合规执业、诚信经营准则,充分履行术前告知与风险提示义务,全面保障求美者的医疗安全与合法权益。

二、纠纷处置进展

为妥善化解分歧,纠纷双方共同向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经调委会依法居中调解、充分协调,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正式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

协议明确约定:本次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就该次诊疗事项无任何遗留争议;程某承诺于约定期限内删除全部涉本次诊疗纠纷的网络言论及相关内容,且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本次诊疗事宜向我院主张任何权利。该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定约束力。

截至本声明发布之日,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均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次诊疗纠纷已实现闭环化解。

三、严正声明

1. 医疗美容属于医疗行为,兼具医疗专业性与个体差异性,术后恢复及效果受个人体质、审美认知、术后护理、生活习惯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合理的个体差异。

2.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断章取义、歪曲事实、拼接片段等方式,发布、传播针对我院的不实信息,恶意损害我院名誉与商誉。前述行为既违反《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3. 针对造谣传谣、恶意诋毁我院的行为,我院将依法保留追究相关主体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权利,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正常医疗秩序。

我院始终自觉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也呼吁各方共同抵制不实信息传播,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与规范的医疗美容行业秩序。

特此声明。

嘉兴曙光美容医院

2026年6月23日